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需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或地方广电局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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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纪录片、综艺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年度报告”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打印回执:部分省份需盖章后上传或邮寄
- 等待审核:如无问题,系统显示“已年报”状态
⚠️ 注意事项
- 零制作也需报:即使当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报告”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行政处罚
- 许可证有效期:年报不影响许可证有效期,但未年报会影响续办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用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当地广电局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建议Chrome或Edge),或错峰登录 |
| 年报后还能修改吗? | 一般不能,提交前务必核对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保存:提交后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关注通知: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当地广电局公众号,获取最新通知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入口链接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