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电子化)
- 全程网上办理,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 登录后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填写并提交材料。
✅ 四、年检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加盖财务章或审计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需清晰上传 |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 | |
| 节目样片或备案信息(如有) | 部分省份抽查时要求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法人签字盖章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
| 不合格 | 暂停业务,6个月内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吊销许可证 |
⚠️ 六、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报表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侵权等)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年检通过后
- 系统生成电子年检合格标识,无需盖章换证
- 可在平台下载《年检合格通知书》,用于招投标、平台合作等场景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新政)
- 不再发放纸质年检合格章,全面电子化
- 跨省经营机构需向总部所在地省级广电局申报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同步办理延续+年检,否则视为自动失效
✅ 九、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 进入“年检”模块 → 填写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
- 5个工作日内查看结果 → 如“基本合格”→ 按提示补正
- 下载《年检合格通知书》存档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转广电业务)
- 各省广电局官网也有“年检专栏”和咨询电话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等),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检材料模板或提醒本地特殊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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