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年度审核(年检)流程之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无论当年是否有实际业务,都必须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许可证将被吊销。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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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当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财务报表 | 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地区要求)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 选择“年度报告”模块
- 填写并保存各模块信息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等)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新办许可证当年也需年报,即使未开展业务
- 个体户或工作室如无许可证,则无需年报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填报(注意选择正规机构)
📞 如有疑问
可拨打当地广电局市场科或政务服务中心电话,或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查询最新通知。
如你提供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年报入口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