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项目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法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是否变更
业绩情况 上一年度制作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人员情况 主要制作人员名单、持证情况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填写并上传: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节目清单等材料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检

✅ 五、注意事项

问题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续证
虚假填报 被通报、罚款,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连续三年无业绩 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六、模板下载(官方)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财务报表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示例:北京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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