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检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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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纸质材料提交:
需提交至发证机关(即最初发证的广电局)
✅ 五、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检报告表(系统生成) | 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加盖公章 | |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 | 包括制作剧目、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其他(如变更说明、整改报告) | 如有变更或去年被整改需提供 |
✅ 六、年检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检章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不合格: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连续两年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
✅ 八、建议操作流程(实操)
- 1月初:登录总局平台,填写年检报告表
- 1月中旬:准备纸质材料,盖章
- 2月底前:提交至发证机关(如北京市广电局)
- 3月底:确认年检状态为“已年检”
- 4月:如被通知整改,立即补材料或说明
✅ 九、查询年检结果
登录总局平台 → 政务服务 → 年检结果查询 → 输入机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十、特别提醒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检,不是每两年检一次!
- 若许可证即将到期(如2025年到期),需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延续,否则视为自动失效。
📞 如你不确定发证机关或系统入口
可拨打: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总局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制作机构管理处”010-86092062(示例)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 → 填写 → 打印 → 提交至北京市广电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提交地址、联系人、甚至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