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检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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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纸质材料提交:

需提交至发证机关(即最初发证的广电局)


✅ 五、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备注
年检报告表(系统生成) 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盖章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加盖公章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 包括制作剧目、合作平台、收入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其他(如变更说明、整改报告) 如有变更或去年被整改需提供

✅ 六、年检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检章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不合格: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连续两年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

✅ 八、建议操作流程(实操)

  1. 1月初:登录总局平台,填写年检报告表
  2. 1月中旬:准备纸质材料,盖章
  3. 2月底前:提交至发证机关(如北京市广电局)
  4. 3月底:确认年检状态为“已年检”
  5. 4月:如被通知整改,立即补材料或说明

✅ 九、查询年检结果

登录总局平台 → 政务服务 → 年检结果查询 → 输入机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十、特别提醒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检,不是每两年检一次!
  • 若许可证即将到期(如2025年到期),需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延续,否则视为自动失效。

📞 如你不确定发证机关或系统入口

可拨打: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总局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制作机构管理处”010-86092062(示例)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 → 填写 → 打印 → 提交至北京市广电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提交地址、联系人、甚至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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