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
  • 电视台、影视公司、MCN机构、短视频公司等;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左右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年审通知
省级初审 1月–3月 各省局组织初审,提交材料
国家总局终审 4月–5月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结果公布 5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持证人员情况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
办公场所证明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节目样片 至少1部已制作完成的节目(含版权证明)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上交换发新证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后果
合格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注销 直接注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五、常见被注销原因

  • 无实际办公场地(空壳公司);
  • 无持证专业人员(或无社保);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提交虚假材料;
  • 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 六、年审入口与流程(以北京为例)

  1. 登录系统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选择事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3. 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4. 等待审核:初审→复审→公示
  5. 结果查询:系统内查询或省局官网公示

✅ 七、注意事项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注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合格后,如需变更法人、地址、股权等,需另行申请变更备案;
  • 若许可证2025年到期,年审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新证(5年有效期)。

✅ 八、建议(针对小型公司)

  • 提前准备3名影视专业人员社保
  • 准备1部已播出或上线节目(哪怕是短视频);
  • 保持真实办公场地(能接受抽查);
  • 如不再经营,主动申请注销,避免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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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工作报告模板(Word)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PDF)
  • 节目制作情况表(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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