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
- 电视台、影视公司、MCN机构、短视频公司等;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左右 |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年审通知 |
| 省级初审 | 1月–3月 | 各省局组织初审,提交材料 |
| 国家总局终审 | 4月–5月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 结果公布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 |
| 办公场所证明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 节目样片 | 至少1部已制作完成的节目(含版权证明)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上交换发新证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
| 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
| 注销 | 直接注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常见被注销原因
- 无实际办公场地(空壳公司);
- 无持证专业人员(或无社保);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提交虚假材料;
- 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 六、年审入口与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事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 等待审核:初审→复审→公示
- 结果查询:系统内查询或省局官网公示
✅ 七、注意事项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注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合格后,如需变更法人、地址、股权等,需另行申请变更备案;
- 若许可证2025年到期,年审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新证(5年有效期)。
✅ 八、建议(针对小型公司)
- 提前准备3名影视专业人员社保;
- 准备1部已播出或上线节目(哪怕是短视频);
- 保持真实办公场地(能接受抽查);
- 如不再经营,主动申请注销,避免列入黑名单。
📌 模板下载(可向我索取)
- 年度工作报告模板(Word)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PDF)
- 节目制作情况表(Excel)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是否实际经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清单和材料模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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