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可能影响下一年度许可证延续。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附加审计报告,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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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通知
  • 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确认细节。

✅ 七、建议操作步骤(简洁版)

  1. 1月1日后登录系统;
  2. 填写年报表单;
  3. 提交并截图保存;
  4. 如有疑问,联系当地广电局。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最新年报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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