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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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节目制作情况 制作剧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合规声明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在总局官网
  • 影响许可证续办(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人员清单等
  2. 登录系统测试账号密码:如忘记需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3. 填写后务必“提交”,仅保存无效
  4. 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 咨询注册地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
  • 关注地方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通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总局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 → 查看状态是否为“已提交”。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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