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剧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 合规声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在总局官网
- 影响许可证续办(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人员清单等
- 登录系统测试账号密码:如忘记需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后务必“提交”,仅保存无效
- 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 咨询注册地广电局或政务服务中心
- 关注地方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通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总局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 → 查看状态是否为“已提交”。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