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缴纳证明)。 |
| 经营情况 | 是否有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需提供作品、合同、发票等)。 |
| 守法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等行为。 |
| 财务情况 | 部分省市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年检系统”(如北京广电局官网)。 -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上传材料:
- 许可证扫描件
- 三名专业人员社保记录
- 代表作品(如节目、短视频、合同、发票等)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地区要求)
- 等待审核:
地方广电局审核,未通过将被要求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结果公示: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4月-6月陆续公示。
⚠️ 五、未年检后果
- 逾期不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业务:无证机构将无法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节目备案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3名专业人员社保记录(需满3个月以上)。
- 保留作品证据:如节目成片、平台上线截图、合同、发票等。
- 关注本地广电局通知: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12月起每周查看一次官网。
📌 附:常用网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广电局年检专栏(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的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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