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制作公司)
  • 广播电视系统内制作单位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写年报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
3 上传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样本(如有要求)
4 初审 由注册地所在区/县广电部门初审
5 复审 省级广电局复审,通过后加盖“年检合格”章
6 结果公示 年检结果将在官网公示,未通过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四、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地址变更 如办公地址与许可证不一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法人变更 需先变更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过期 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续,过期作废
系统入口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政务服务 → 年检系统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找代理: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本地广电代理服务机构(费用约1000-3000元)
  • 保留截图:提交后保存回执截图,防止系统问题导致“未提交”争议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检,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影响节目备案、发行、平台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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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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