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持证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合作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税收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上传材料: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许可证复印件
  • 其他要求材料(如地方广电局补充要求)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说明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年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度年报。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许可证不予换发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融资、上市、招投标、政府合作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材料 → 4. 提交并打印回执 → 5. 等待审核(部分省市需线下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小贴士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避免3月扎堆系统拥堵。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部分地区有补充通知或线下提交要求。
  • 建议截图保存提交成功的页面,作为已年报的凭证。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具体要求或系统入口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7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