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暂停使用。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平台)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通常为3月31日前(以各省通知为准) |
| 结果公示 | 6月~7月(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名单”或注销)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如被投诉、处罚等)
-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填写并上传年报材料(PDF盖章版)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
- 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 连续两年未提交 | 许可证将被注销 |
| 提供虚假材料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2025年年报特别提醒(2024年度经营情况)
- 2025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2024年度年报
- 建议2月底前完成,避免系统拥堵
- 若2024年无实际经营,也需提交“零申报”年报
✅ 七、模板/材料下载地址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广电局”→“政务服务”→“年检表格下载”)
✅ 八、如你需要的帮助
你可以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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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哪家公司?(是否持证)
- 你在哪个省?
- 你是第一次年报还是补报?
- 是否需要年报模板或填写指导?
我可以给你:
- 年报填写模板(Word/PDF)
- 系统填报截图指引
- 各省广电局联系方式
是否需要我帮你找你所在省份的年报入口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