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必须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 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持证情况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如人员、资金、设备等)
节目制作情况 上一年度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及名称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等(部分地区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通报等
其他 地方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年报方式:

  1. 线上提交: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2.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纸质材料报送至当地广电局(如北京、上海等)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项目备案、投融资等。
  • 连续2年未报: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信息虚假:将被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建议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上传附件 → 提交审核
  2. 关注系统状态(如“已审核”、“退回修改”)
  3. 保存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机构,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系统高峰期容易卡顿。
  • 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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