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http://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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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示例
机构基本信息 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
财务情况 收入、利润、纳税(部分省份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
其他 是否有外资、是否参与网络视听平台合作等

✅ 四、年报流程

  1. 登录系统(需机构账号)
  2. 填写年报信息
  3. 提交并打印年报表
  4. 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盖章材料(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忘记密码 联系发证机关重置
系统卡顿 建议错峰登录(3月中下旬高峰期)
信息不实 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续证
不再经营 仍需年报,或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回答
没业务也要报吗? ✅ 要报,零申报也要填
不报会怎样?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续证、招投标、融资等
可以代办吗? ✅ 可以,但需授权委托书,建议找熟悉广电系统的代理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2月底前完成填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保存:提交后截图保存成功页面
  • 关注通知:部分省市(如北京、浙江)会发短信提醒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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