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 |
| 网上填报截止 | 通常为3月31日 |
| 纸质材料提交 | 各省要求不同,一般4月15日前 |
| 审核结果公示 | 6月前后(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或注销)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从业人员数量、职称、离职变动
- 节目制作业绩:
- 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电视剧、纪录片、综艺、网络剧等)
- 播出平台(央视、卫视、网络平台等)
- 是否参与重大题材、重点项目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部分省要求)
- 合规情况:是否有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附件材料:
- 节目制作清单(含名称、集数、播出平台)
- 合同或播出证明复印件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部分省要求)
✅ 四、年报平台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有自己系统)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部分省使用)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被注销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报参考)
- 1月初: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总局通知
- 1-2月:准备材料(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
- 3月:登录系统填报,提交电子版
- 4月: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盖章)
- 6月:查看审核结果,如有异常及时申诉或补正
✅ 七、模板下载(部分省市提供)
- 北京:[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 上海:[上海市广电局 → 节目制作 → 年报专区]
- 广东:[广东省广电局 → 公告栏 → 年报通知]
✅ 八、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填“无节目制作”,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项目筹备中) |
| 节目未播出能否填报? | 可以,但需注明“未播出”或“制作中”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报吗? | 必须报,否则不予续办 |
✅ 九、需要我帮你找模板或系统入口吗?
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许可证类型,我可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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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系统入口
- 模板下载链接
- 填写样例(Excel或Word)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