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检,许可证可能作废
✅ 三、年检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单位账号 |
| ② 填报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人员变动、财务情况、合规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无违规承诺书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省级初审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报送总局 |
| ⑤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 | 公示年检结果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或吊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规(如制作非法内容、未备案播出)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节目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制作一致,否则视为虚假业绩
- 人员社保需与申报制作人员一致
- 空壳公司(无实际制作)将被重点清理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清单(包括网络剧、短视频、专题片等)
- 如有无业绩情况,建议提前咨询是否可主动注销,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法人信用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政务窗口(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许可证类型,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或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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