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机构,每年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或年度报告材料,这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不予续期。
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平台(如视频网站、APP)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电视台、广播电台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在线提交
(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是否续期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主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资质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情况 |
| 其他 | 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失效:系统标记为“未年报”,可能影响续期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机构信用
- 不予换证:许可证到期后无法换发新证
- 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操作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平台为例)
- 登录: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输入账号密码(首次需注册)
- 进入“年度报告”模块,填写并上传材料
- 提交后等待审核(一般1–2周内出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已年报”状态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发行许可证复印件等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有额外要求或线下提交环节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需提交书面说明 |
| 许可证快到期了,年报还没做? | 必须先完成年报,才能进入换证流程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11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登录(月初高峰) |
模板下载(部分省份提供)
- 北京局:http://gdj.beijing.gov.cn → 表格下载
- 上海局:https://wgj.sh.gov.cn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哪种许可证(如节目制作、视听许可证、电视台等),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报入口链接和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