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为准)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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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为选填)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等
其他 是否有重大事项变更(如股权、法人、地址等)

✅ 四、年报流程(简要)

  1.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2. 填写年报: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部分地区不要求上传)
  3. 提交审核:提交后由属地广电局审核
  4. 查看结果: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或“年报合格”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变更等业务
  • 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资质审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开始填报,避免3月底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填报完成后截图保存“已提交”状态,作为凭证
  • 如有变更:如地址、法人、股东等,建议先完成变更再年报,避免退回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有本地系统补充材料要求,建议:

  • 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或直接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传媒科/市场科

✅ 八、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没有实际业务也要报吗? ✅ 要报,0业务也要填“无”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系统客服或属地广电局重置
年报后还要年审吗? ❌ 目前多数地区年报即视为年审,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年报通知链接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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