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为准)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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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为选填)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等 |
| 其他 | 是否有重大事项变更(如股权、法人、地址等) |
✅ 四、年报流程(简要)
-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填写年报: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部分地区不要求上传)
- 提交审核:提交后由属地广电局审核
- 查看结果: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或“年报合格”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变更等业务
- 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资质审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开始填报,避免3月底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填报完成后截图保存“已提交”状态,作为凭证
- 如有变更:如地址、法人、股东等,建议先完成变更再年报,避免退回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有本地系统或补充材料要求,建议:
- 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或直接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传媒科/市场科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没有实际业务也要报吗? | ✅ 要报,0业务也要填“无”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联系系统客服或属地广电局重置 |
| 年报后还要年审吗? | ❌ 目前多数地区年报即视为年审,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年报通知链接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