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失效,需重新申请。
年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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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阶段
持证机构需对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等法规,检查以下内容:- 是否违规播出不良内容(如政治敏感、低俗暴力等);
- 是否按时备案节目规划、境外节目引进等;
- 股权结构、法人、办公地址等是否变更(需提前办理许可证变更);
- 是否存在“空壳公司”或无实际经营(制作机构需有真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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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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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年度审核表(广电总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股东及股权结构证明(需与许可证登记一致);
- 其他要求材料(如审计报告、税务记录等,部分省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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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广电局初审
材料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的,许可证加盖年审章;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
常见问题及风险违规**:如2021年某平台因选秀节目打榜被暂停年审。
- 股权变更未备案:外资或股东变更需提前审批,否则年审驳回。
- 无实际经营:制作公司若连续两年无节目产出,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逾期后果:未年审的许可证视为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相关业务(如节目制作、平台运营)。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12月前完成内容、股权、税务自查。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省细则可能不同(如上海对“网大”备案要求更严)。
- 代理服务:可委托律所或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但需确保材料真实性。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查询最新年审通知)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或政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