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检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正反面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 | 包括导演、编剧、摄像等核心人员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平台提供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 | 后果 |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6个月内复查 |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特别注意(2025年新增)
- “僵尸公司”清理:连续两年未开展实际业务、未报送材料的,直接吊销许可证。
- 短剧类公司严查:制作微短剧、网络剧的公司,需提供播出平台备案号或上线备案号,否则视为未开展业务。
- 虚假材料入黑名单:一经发现,3年内禁止申请任何广电类许可。
✅ 六、年检通过后
- 系统生成电子年检合格标识,无需盖章。
- 可在平台下载《年检合格通知书》,用于合作平台备案、投标、融资等场景。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均有“年检专栏”
✅ 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避免3月扎堆系统拥堵。
- 短剧公司务必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完成节目备案,否则年检可能不通过。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如短剧、纪录片、动画等),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检材料模板或入口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