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税收(部分省份要求)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保存截图: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报凭证。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并打印回执,存档备查;
-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等地)。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2024年新领证的机构,今年也需要年报。
- 若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法人信用。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零申报版)或提供某省的年报入口链接,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有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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