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不参加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目前大多数省份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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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或省级广电局官网的“政务服务”栏目
✅ 五、年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员工社保、办公场地证明等)
✅ 六、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无违法违规行为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需限期整改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如无证经营、虚假材料、长期无业务等),可能吊销许可证 |
⚠️ 七、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等
✅ 八、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初: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查看年检通知
- 1-2月:准备材料,填写年度报告
- 3月15日前:提交网上年检申请
- 3月底前:关注审核结果,如有补正及时响应
- 4月后:下载年检合格标识或等待换发新证
📌 小贴士
- 长期无业务的机构建议提前准备“业务说明”,否则易被判定为“空壳”
- 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可申请延续,年检合格是延续的前提
- 外资、合资机构需特别注意股权结构是否符合广电要求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类型(民营/国企/事业单位)、是否首次年检,我可以给你具体省份的年检入口和模板。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你所在省的年检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