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要年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必须年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必须年报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爱奇艺、优酷) ✅ 部分需年报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乙种) ✅ 必须年报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
提交截止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
审核结果公布 每年6月前后
未通过处理 限期整改,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发行情况(播出平台、收视率、网络播放量)
    • 营收情况(总收入、广告收入、版权收入)
  3.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剧、导演、制片人数量
    • 是否违规使用“劣迹艺人”
  4. 合规情况
    • 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否存在“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
  5. 附件材料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备案号清单
    • 播出证明或平台合作协议复印件

✅ 四、年报系统入口

地区 系统入口
国家广电总局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北京市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上海市 上海市广电局官网 → 年报系统
广东省 广东省广电局官网 → 年报系统

⚠️ 注意:多数省份已接入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统一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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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提交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提交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虚假填报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六、实用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财务报表。
  • 统一格式:节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必须与总局系统一致。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719
    • 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电话(官网可查)

✅ 七、模板下载(官方)


✅ 八、一句话总结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报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

  • 具体填报流程图文指南
  • 某省年报系统入口
  • 模板填写样例

请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一步步教程+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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