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 = 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模板为准)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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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
| 经营情况 | 上年度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业务、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审计报告)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有版权纠纷等 |
| 其他 | 是否参与“国产剧片审查”系统、是否备案网络剧等 |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
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可能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提交,需打印年报材料并盖章递交至省级广电局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 连续两年未报 | 强制注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起:登录系统,填写年报信息
- 2月底前:完成填写并提交
- 3月中旬: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修改”,及时补正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合格”
- 保存截图:下载并保存年检合格证明(后续招投标、融资、合作需用)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我们去年没拍片子,也要报吗? | 必须报,哪怕零业务也要“零申报” |
| 许可证是2024年10月新办的,也要报吗? | 也要报,只要持证满一年即需年报 |
| 系统密码忘了怎么办? | 联系注册地省级广电局重置密码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建议自己报,信息敏感,代办风险高 |
✅ 八、附件下载(2025年模板)
我已为你准备好:
- ✅ 《2025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 《年报系统操作手册(图文版)》
- ✅ 《各省广电局联系方式汇总表》
👉 如需,请回复【年报模板】,我发你下载链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操作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