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节目制作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往年度为参考)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材料提交截止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审核结果公布 6月—7月(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表》(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5.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税务证明材料(纳税记录)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记录、股权结构等)

✅ 四、年报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通过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限期整改 需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未通过 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未按期提交 视为“年检不合格”,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五、未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被吊销
  • 法人/公司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上市

✅ 六、如何提交?

线上: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报系统” → 填写并上传材料

线下: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关注官网: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通知
  • 委托代办: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注意防骗)

📌 示例:北京市广电局年报通知入口

http://gdj.beijing.gov.cn/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搜索“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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