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为准)
需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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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
| 人员情况 | 持证机构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 经营情况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剧目名称、类型、集数、是否备案/发行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通报等 |
| 财务情况 | 部分省市要求上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网址:https://zw.nrta.gov.cn(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年度报告”模块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需提前注册并绑定许可证)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所有带*项必须填写,确保真实、准确 -
等待审核
地方广电局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即使上一年度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变更需同步更新:如法人、地址、股东等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 逾期后果严重: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使用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用IE11或360兼容模式,避开高峰时段 |
| 年报后还能修改吗? | 审核通过前可修改,审核通过后需联系广电局退回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 必须年报,否则不予续办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节目备案号、发行许可证号、人员社保记录等)
- 设置提醒:每年1月初启动年报,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专人负责: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人员统一对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检查某一项内容是否合规,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是否零申报、是否有节目制作记录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