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各地广电局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年度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节目备案 | 是否按要求进行节目备案(如网剧、网络电影等)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数据、节目清单、人员证书等
- 登录系统:用机构账号登录总局平台
- 如实填报:避免虚假数据,后续可能抽查
- 保存回执:提交后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联系属地广电局或平台技术支持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 |
| 没有制作节目? | 也要“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
✅ 八、属地广电局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联系方式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021-23118110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800 |
✅ 九、附件下载(可在总局平台获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模板
- 《年报填报操作手册》PDF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制作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报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具体入口,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什么类型的机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