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报送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央企、国企、民企,还是工作室),每年都必须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网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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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广电局通知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群通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人、许可证编号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是否缴纳社保
节目制作情况 上年度制作完成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是否有外资
合规情况 是否被投诉、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行为
股东结构 是否有外资、是否发生股权变更

✅ 五、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问题 建议
忘记密码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36)
无节目制作 可填“无”,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暂停业务)
公司注销 需先注销许可证,否则年报仍须提交
信息不一致 系统信息与营业执照不一致需先变更许可证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三年内不得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将被吊销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版权交易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1月1日后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提交 → 打印回执
  2. 关注当地广电局是否要求纸质材料
  3. 截图保存“已提交”页面,作为凭证
  4.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建议写说明并加盖公章上传

✅ 八、模板参考(无节目制作情况说明)

我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2024年度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无节目产出,特此说明。
公司名:XXX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X月X日
盖章:✓


✅ 九、联系方式(技术支持)

  • 国家广电总局系统技术支持:010-86091736
  • 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55
  • 上海市广电局:021-22005058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查当地广电局的具体要求是否有额外材料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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