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 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年报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上一年度的年报。
  • 逾期未完成,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业务、制作节目数量、类型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合规情况 是否有违规记录、被处罚情况
节目备案 是否按要求进行节目备案(如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 年报方式: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机构管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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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写并提交
    在线填写年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截图等)。

  3. 等待审核
    省级广电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年报。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项目备案、甚至参与招投标。
  •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延续手续,年报是延续的前提。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新持证机构,第一年也要年报,哪怕没有实际业务。
  • 如果你是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也要如实填报“无业务”,否则可能被清理。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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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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