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报送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申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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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系统(部分省份)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使用地方广电局自建系统,需登录当地广电局官网查看入口。


✅ 四、年报内容(需填写)

项目 说明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节目制作情况 上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播出平台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整改等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节目制作清单、财务报表等
  2.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3. 保存回执:提交后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4.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会发补充通知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公司去年没制作节目,还要报吗? 要报,填“0”即可,不能不报
许可证刚办下来,也要报吗? 只要持证满一年,就要报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换浏览器(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八、联系方式(总局)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65(总局系统)
  • 地方咨询:搜索“[省份] + 广播电视局 制作许可证年报”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总局或地方系统,如实填写上一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提交并打印回执,避免被列入异常。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操作截图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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