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单位,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要求,每年提交的年度审核/年报材料


✅ 一、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如网络视听平台)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类型 时间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每年3月31日前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每年1月–3月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1.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3.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摄像等)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等)
  5.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6.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四、年报方式

📌 线上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地方系统(部分地区):

  •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省级广电局年报系统,需登录地方平台填报。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通过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可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3. 填写年报表格并上传附件
  4. 提交后等待审核
  5. 下载年检通过证明(如有)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尽快补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需写说明材料。
公司无业务也要报吗? 是的,零申报也必须提交。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必须年报,年报是续证前提

✅ 八、附件清单(建议提前准备)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清单(含名称、时长、播出平台)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九、模板下载(官方)

  • 国家广电总局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报告表》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种许可证、是否已注册系统账号,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操作截图+模板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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