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管理)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会发布具体通知,需密切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三、年审所需材料(常见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各地广电局提供模板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一般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 如有变更需说明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换发新证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常见被吊销原因
- 连续两年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流程简图
地方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2. 企业准备材料并提交
↓
3. 广电局审核(可能实地抽查)
↓
4. 公布年审结果
↓
5. 合格单位换发新证
✅ 七、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全国系统联网:总局已建立“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提交。
-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审核更严,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审是每年都要做,不等于换证。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审计报告(1月前完成)
- 核查公司是否有实际业务记录(合同、播出证明、平台合作函)
- 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栏目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该省的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提交方式(线上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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