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2 |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样本(如有要求) |
| 4 |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
| 5 |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 6 | 结果公布 | 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
✅ 四、年检结果影响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偷税漏税等)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关闭
- 建议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制作证明材料
- 若机构已停止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会被强制吊销并列入黑名单
✅ 七、入口链接(建议收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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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
- 若不确定是否“有业绩”,可咨询当地广电局
- 可委托专业代理公司协助年检(费用约¥2000-500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份的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