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制作机构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主要内容

审查项目 说明
机构存续情况 是否依法注册、是否仍在经营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异常经营记录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2. 年审申请表(省局官网下载);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
  6.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省局要求的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税务记录等)。

✅ 五、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1.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2. 提交材料:上传电子版,部分省市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3. 初审:由市级广电局初审;
  4. 复审:省级广电局终审;
  5.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将在省局官网公示;
  6. 盖章:许可证上加盖年审合格章或换发新证。

⚠️ 六、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发行、播出等业务;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证明和节目制作记录;
  • 关注省局官网通知,各地时间略有不同;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
  • 连续三年未开展业务的机构,建议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

📍举例:北京年审入口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入口和材料清单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8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