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或“年审”),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项目 时间
提交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系统开放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逾期后果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并列入黑名单

✅ 三、年报内容(制作机构)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5. 有无违法违规记录
  6.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四、年报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1. 登录系统: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2. 填写年报信息并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
  3.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部门审核
  4.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报合格

✅ 五、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未按时年报会怎样?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机构无业务也要报吗? 必须报,零业务也要提交“零申报”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忘记密码? 联系省级广电局或系统技术支持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存截图: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作为已年报凭证
  • 关注注销名单:每年4-5月总局会公示未年报被注销的机构名单

📌 附件下载(如需)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入口链接省级广电局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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