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主要包括):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合作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说明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报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广电类专项资金
  • 情节严重者,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 登录总局年报系统
  2.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3.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建议保存PDF)
  4.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仍要求)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首次年报,建议提前注册账号并绑定许可证编号
  • 若许可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需先完成年报,再申请换证
  • 如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而非不年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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