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重点)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持证情况(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 制作节目名称、类型、数量
- 是否参与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等备案/发行
- 人员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是否有违规从业人员
- 财务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规承诺(需法人签字盖章)
✅ 四、年报方式
📍全国统一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业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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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登录系统(需注册/绑定许可证)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如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逾期 | 3月31日后系统关闭,无法补报,需书面说明并可能面临处罚 |
| 信息不实 | 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
| 未开展业务 | 也需“零申报”,不能空白提交 |
| 许可证到期 | 年报是续办许可证的前提,未年报无法续办 |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联系系统客服或地方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
| 年报后还能修改吗? | 审核前可撤回修改,审核后不可更改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填写,避免3月拥堵
- 截图保存: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作为凭证
-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有额外要求或微信群通知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