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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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网地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简要)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 持证情况(是否续期、变更)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数量)
- 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业务 | 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需提交“零申报” |
| 信息变更 | 如法人、地址、股权等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年报 |
| 补报 | 逾期可补报,但会被标记异常,影响后续换证 |
| 换证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天需申请换证,年报是换证前提 |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属地广电局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11或360兼容模式,避开高峰期 |
| 年报后能否修改? | 提交后不可修改,务必核对无误再提交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保存: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回执,备查
- 关注属地通知: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有额外要求,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总局系统,如实填报,哪怕没业务也要“零申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系统入口链接
- 给你一份“零申报”模板
- 指导你一步步填写(图文)
是否需要我帮你找系统入口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