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是否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是否发行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有违规记录 |
✅ 四、年报结果
- 通过:系统显示“年报已完成”,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通过:需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注意事项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招投标、融资等 |
| 虚假填报 | 被抽查发现后,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吊销许可证 |
| 连续三年未报 | 许可证将被依法注销 |
✅ 五、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下载年报模板;
- 1月中旬: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证书等);
- 2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
- 3月初: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3月底前:确认系统状态为“年报已完成”。
📌 附加提示
- 地方广电局可能会发短信或邮件提醒,务必保持联系人信息更新;
- 如许可证即将到期(2025年到期),建议提前3个月申请换证,与年报分开办理;
- 若机构已停止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有疑问
可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热线:010-86091111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入口或是否有地方补充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