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方)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如北京:http://gdj.beijing.gov.cn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附件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④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
| ⑤ 终审 & 公示 | 总局或省局终审,合格名单公示 | 不合格者将被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 |
| 虚假申报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 违规记录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等行为 |
| 未按时提交 |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年检 |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3个月内)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制作数量、收入、人员等,避免虚假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细化要求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谨慎选择)
✅ 七、常用入口(2025年更新)
| 地区 | 年检入口 |
|---|---|
| 国家总局 |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制作机构年检 |
| 北京 | http://gdj.beijing.gov.cn → 通知公告 |
| 上海 | https://wgj.sh.gov.cn → 行政许可 |
| 广东 | https://gdga.gov.cn → 政务公开 |
✅ 八、模板下载(部分省市提供)
- 《年度工作报告表》模板(Word/PDF)
- 《节目制作情况汇总表》
- 《财务报表模板》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和模板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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