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项目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记者人数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涉及版权纠纷等

✅ 四、年报结果

  • 通过:系统显示“已年报”,可继续持证经营
  • 未通过或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并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限制申请新项目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信用记录

✅ 五、注意事项

事项 提醒
忘记密码 可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系统卡顿 建议错峰登录,或使用IE/Edge浏览器
无业务 也要“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信息变更 如法人、地址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 六、地方差异(举例)

地区 特殊要求
北京 需上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上海 要求填写“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情况”
广东 要求填写“短视频备案情况”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保存 → 4. 等待审核 → 5. 打印回执(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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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句话:

“不管有没有业务,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证可能就没了。”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是否开展业务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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