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持证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实际开展业务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人员变动、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主要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实际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局初审 | 可能电话或实地核查 |
| ⑤ 终审 | 市广电局或省局终审 | 通过后系统状态为“年审合格” |
✅ 四、年审结果
| 状态 | 含义 |
|---|---|
| ✅ 年审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 限期整改 | 需补材料或说明问题 |
| ❌ 年审不合格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无社保缴纳记录(人员不实)
- 无办公场地或场地与注册地不符
- 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 有行政处罚未处理完毕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3月31日前完成,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财务报表、场地证明。
- 如许可证已过期,年审无法代替续期,需重新申请。
- 如公司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七、代办建议
如你公司没有专人负责,或担心材料不全,可委托本地有资质的广电许可证代办机构,费用一般在 2000~5000元(视地区和公司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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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句话:
3月31日前,登录总局系统,提交年报+材料,确保公司“有人员、有场地、有业务”,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