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审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等行为。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如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配备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虚假报表。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是否存在“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等情况。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填报信息:上传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节目样片等材料。
- 属地审核: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初审。
- 结果公示: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属地广电局官网公示。
- 盖章确认: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盖章。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无专业人员或未缴社保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存在违规制作内容(如未备案的网剧、违规广告等)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人员社保、合同、节目样片。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可代办:部分代理机构提供年检代办服务,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
📞 示例:北京广电局联系方式
- 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电话:010-5556515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处)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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