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http://ww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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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后期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平台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盈利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节目 |
✅ 四、年报流程(简要)
- 登录系统(需机构账号)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链接等)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
-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证,与年报分开处理。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没有业务也要报吗? | 是的,零业务也要报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联系系统客服或发邮件至:gdtg@nrta.gov.cn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
- 设置日历提醒,避免错过3月31日截止
- 如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一个年报填写模板或零业务情况说明范文,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