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含播出机构如电视台):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审” |
| ② 填报材料 | 在线填写《年度审核表》并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营收、人员等)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材料需真实,虚假将列入黑名单 |
| ③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如北京广电局) | 5-10个工作日 |
| ④ 终审 |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 | 公示结果(通常4-5月) |
| ⑤ 结果 | 通过: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不通过: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未年审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
⚠️ 四、常见不通过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无作品、无营收)。
- 人员资质不符(如无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偷逃税等)。
- 材料造假(如虚构节目制作量)。
✅ 五、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2年,但年审每年必须做,即使刚领证不足1年。
- 注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MCN机构若涉及自制综艺、短剧等,也需持证并年审。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系统拥堵,建议2月前提交。
- 保留作品证据:如节目上线截图、备案号、合作合同等。
- 咨询当地广电局:部分省份(如浙江、上海)有额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