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主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年报义务,未按时年报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需等下一年。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简要)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摄像等)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如被处罚、投诉等)
✅ 五、年报流程(简要)
- 登录总局平台 → 选择“年报填报”
- 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或Excel模板)
-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不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3年一审)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新办许可证当年也要年报,即使刚拿到证不满一年。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证书等)
- 如不确定是否已年报,可登录系统查看状态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代办,但需确保其资质可靠
📌 模板/样表(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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