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主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年报义务,未按时年报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需等下一年。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简要)

  1.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3.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摄像等)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5.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如被处罚、投诉等)

✅ 五、年报流程(简要)

  1. 登录总局平台 → 选择“年报填报”
  2. 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或Excel模板)
  3.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4.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不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3年一审)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新办许可证当年也要年报,即使刚拿到证不满一年。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证书等)
  • 如不确定是否已年报,可登录系统查看状态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代办,但需确保其资质可靠

📌 模板/样表(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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