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使用。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月初就开始准备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检申报”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财务报表、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许可证正副本、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节目制作清单等 |
| ④ 地方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审核 |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或实地抽查 |
| ⑤ 总局备案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通过后,系统状态更新为“年检合格”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实绩 | 必须有实际制作或发行节目(不能是空壳公司) |
| 财务合规 | 有正常纳税、社保、财务报表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处罚记录 |
| 人员资质 | 有持证编导、制片人等(部分地区要求)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节目制作(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投诉或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许可证过期未续
✅ 六、年检结果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保留节目证据:如播出平台截图、合同、发票、片头片尾截图等
📌 附件: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通知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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