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电视相关)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失效或被注销。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 业务合规性 | 是否超范围经营(如制作机构违规从事新闻采编);节目内容是否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人员与资金 | 制作机构需满足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部分省份要求)。 |
| 业绩要求 | 制作机构需提交近两年制作业绩证明(如已播出的节目、备案的网剧等)。 |
| 安全播出 | 播出机构需提交安全播出报告(无重大事故、技术系统达标)。 |
| 税务与行政处罚 | 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如税务、市场监管、广电行政处罚记录)。 |
年审材料清单(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 年审申请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记录);
- 业绩证明(发行许可证、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等);
- 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 无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提交材料。
- 省级初审:由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电局审核(20个工作日内)。
- 总局复审(部分机构需提交总局,如中央直属单位)。
-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在省级广电局官网公示,未通过者需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3个月)。
未通过年审的常见原因
- 业绩不达标:如制作机构近两年无实际节目产出。
- 人员资质不符:专业人员不足或社保记录造假,违规**:节目含未删减的暴力、色情、政治敏感内容。
- 许可证信息变更未报备:如地址或法人变更后未申请换证。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建议12月启动自查,避免1-3月集中申报时系统拥堵。
- 重点核查内容:2025年起,微短剧、AI生成内容、跨境电商直播被列为重点审查领域。
- 咨询渠道:直接联系省级广电局传媒处(如北京市广电局电话:010-86092062)。
后续处理
- 通过年审: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 未通过年审:暂停业务,整改后重新申请;连续两年未通过,许可证将被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