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持证情况(是否续期、变更)
  3. 节目制作业绩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发行、播出、获奖
  4. 人员情况(编剧、导演、摄像等核心岗位)
  5. 财务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6.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

✅ 四、年报方式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报系统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


✅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虚假填报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发票等
  2. 登录系统后下载模板:按模板填写,避免格式错误
  3. 关注省局通知:有些省份会发补充通知或培训指引
  4. 如已过期或异常:可联系当地广电局申请“补报”或“信用修复”

✅ 七、模板下载(示例)

可在年报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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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机构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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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在的省份
  • 你持有的许可证类型
  • 是否已注册年报系统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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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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