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必须向广电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度核验”),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提交截止时间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结果公示 6月前后(广电总局官网公示“通过/整改/注销”名单)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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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3年制作/发行/备案剧目数量)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等)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
  6. 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提交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提交 许可证将被注销
虚假填报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五、年报入口与操作

  • 网址https://zw.nrta.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年度核验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账号:用机构原许可证申请时的法人账号登录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2023年制作剧目备案号、财务报表)
  • 核对许可证有效期(如2024年到期,需同步办理续办)
  • 关注地方局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可能有补充要求)

📌 示例:北京广电局2024年报通知(已发布)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 提交方式:线上填报 +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区)
  • 结果查询:7月官网公示

如你是持证机构,建议立即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已开通2024年报通道,如你是新办机构,可提前了解流程,避免2025年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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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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